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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和停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3
来源:江苏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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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学校发展战略需要,提出不再承担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主考工作。经有关高校申请、专家评审论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20年9月起调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法律、行政管理学、广告学等5个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停考公共关系本科专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法律、行政管理学、广告学等5个本科专业主考学校。人力资源管理本科专业主考学校调整为、(主考地区为南京市、徐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扬州市、镇江市、宿迁市,主考地区为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泰州市);工商管理本科专业主考学校调整为;法律本科专业主考学校调整为;行政管理学本科专业主考学校调整为;广告学本科专业主考学校调整为。
 
从2020年9月起,原主考的上述5个专业不再接纳新的考生注册,新的考生须按新的主考学校注册报考。
 
二、停考公共关系本科专业。因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未开设全日制公共关系本科专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要求,从2020年9月起,停考该专业,不再接纳新的考生注册。
 
三、已经注册主考的上述6个专业的考生,其考试过渡方案另行公布。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向考生及社会做好主考学校调整和专业停考的宣传解释工作,维护考生权益,确保平稳过渡。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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